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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浏览量:1214

现将院监察室(机关纪委)《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进行转发,望严格遵守,相互监督。

              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根据省直纪工委和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坚决杜绝餐饮浪费,确保务实节俭。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要求,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尤其是“双节”期间,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节俭过日子思想,无论是餐厅食堂,还是居家饮食,都要从自身做起、从良好习惯做起,管好自己,示范他人,坚决杜绝餐饮浪费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文明廉洁过节。各总支(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杜绝侥幸心理,督促在节日期间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定规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纪律要求。要从中央纪委最近公开曝光的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督促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对照自查,防范问题发生。
  三、重申纪律规矩,严守政治底线。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酒水和月饼等节日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利用食堂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到驻外地机构、相邻地区和农家乐等违规就餐;严禁违规借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各种津贴补贴;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四、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检查。节日期间,省纪委将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职工。要充分利用电子屏、网络、微信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抓好相关工作落实。院机关纪委也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追究问责,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及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欢迎全院干部职工监督。
  举报电话:0311-87652235
  举报信箱nkyjjjc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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